發票作廢與折讓¶
開錯、退貨、部分退款時,用錯「作廢」或「折讓」不只浪費時間,也可能影響買方申報與雙方對帳。本文說明如何選擇補救方式,以及在後台操作的標準順序。
這篇適合誰¶
- 需處理當日開錯、隔日退貨、部分退貨或跨期修正的開立人員或財會。
- 想先釐清 B2B 折讓與申報期別關係者。
作廢與折讓是電子發票例外情境中最需要 合規 與 可追溯紀錄 的流程。操作前請確認交易事實、期別、買受方狀態與內部授權,避免用錯補救方式。
開始前確認¶
- 已找到正確的原始發票,並核對交易、買受人、金額與目前狀態。
- 已確認開立日期、目前期別、退款或退貨事實及貴公司內部授權。
- B2B、跨期或申報已處理的案件,已先由會計或稅務負責人確認方式。
法規與介面仍須複核
本頁涉及作廢、折讓與申報判斷,發布前仍須由營運與法規負責人依現行主管機關規定及後台功能審核。不要只依本文的日期或期別摘要處理特殊案件。
作廢 vs. 折讓:如何選擇?¶
| 情境 | 建議操作 | 說明 |
|---|---|---|
| 發票當天發現開錯 | 作廢 | 整張發票作廢,重新開立 |
| 發票隔天或之後退貨 | 折讓 | 開立折讓單,不可作廢原發票 |
| 部分退貨 | 折讓 | 僅針對退貨金額開立折讓 |
| 金額全額退款(非當天) | 折讓 | 開立等同發票金額的折讓單 |
重要限制
當期發票(本雙月)可以作廢,但已跨期的發票只能開立折讓單,無法作廢。
發票作廢¶
適用時機¶
- 發票開立當天,發現資訊有誤(金額、品名、買受人等)
- 發票尚在當期(同一雙月期間)
操作步驟¶
- 進入「發票查詢」,找到要作廢的發票
- 點擊發票號碼進入詳情頁
- 點選「作廢發票」按鈕
- 在確認視窗中選擇作廢原因:
- 開立錯誤
- 買受人要求取消
- 其他(請填寫原因)
- 點擊「確認作廢」
作廢成功後
系統會依服務流程上傳作廢資訊至財政部平台,發票狀態更新為「已作廢」。作廢後該發票號碼不得再使用,並應保留作廢原因與操作紀錄。
開立折讓單¶
適用時機¶
- 發票開立後發生退貨或退款
- 已跨期(跨雙月)無法作廢的發票需修正
操作步驟¶
- 進入「發票查詢」,找到要開立折讓的原始發票
- 點擊發票號碼進入詳情頁
- 點選「開立折讓」按鈕
- 填寫折讓資訊:
- 折讓日期(預設為今天)
- 折讓品項(可為原發票部分品項)
- 折讓數量與金額
- 折讓原因
- 確認折讓金額無誤後,點擊「確認開立」
折讓金額計算¶
| 情境 | 折讓金額 |
|---|---|
| 全額退款 | 等同原發票總金額 |
| 部分退貨 | 退貨品項的金額 |
| 折扣調整 | 需折扣的差額 |
B2B 發票注意事項¶
統編發票折讓特別說明
B2B 統編發票的折讓單,買受方需在同一申報期間取得折讓單,才能在同期申報進項稅額調整。建議儘早開立折讓單,避免影響對方的申報作業。
常見問題¶
作廢後需要重新開立發票嗎?
是的,作廢後若仍需開立,請重新操作發票開立流程。系統會自動使用下一個可用的發票號碼。
折讓單要給消費者嗎?
B2C 一般消費者發票的折讓單,系統會自動同步至消費者的載具歸戶資料,不需要另外提供紙本。B2B 統編發票則建議提供電子折讓單給買受方。
一張發票可以開多張折讓單嗎?
可以,但所有折讓單的金額加總不能超過原始發票金額。
責任邊界¶
本頁為作業說明,不取代正式法規或稅務意見。B2B 折讓、跨期修正、申報調整與買受方扣抵影響,仍需由營業人與買受方依實際交易與主管機關規範確認。
完成標誌¶
後台已顯示作廢或折讓的處理結果,且可追溯到原始發票、操作原因、時間與操作人。需要重新開立、通知買受人或調整申報時,相關責任人已完成後續處理。
情境複雜或跨部門對帳?¶
若折讓涉及大量 B2B、跨系統對帳或內部簽核,建議先與貴公司會計確認期別與扣抵影響,必要時 聯絡我們 協助對齊操作紀錄與通報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