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稽核與預防處置措施說明
本頁摘要
上傳時限、暫停區、逾期處置、作業時間說明。協助營業人避免逾期罰則。正式上線 2025/1/1。
e首發票逾期稽核上線:2024/12/02。為協助營業人有效避免因發票上傳逾期造成的罰則與相關問題,以下說明系統逾期稽核與預防處置措施。目前為輔導期,會逐漸限縮並加上警示,並於 2025/1/1 正式上線。
一、作業時間說明
一般從匯入到完成開立,系統排程寫入與發送通知約 5~10 分鐘,排程產出 XML 約 10~15 分鐘,Turnkey 排程上傳約 30 分鐘,Turnkey 確認存證完成回覆約 1~2 小時。平均而言,財稅平台若無塞車,從開立寫入到確認存證完成,至少約需 2 小時上傳作業時間(不包含發票錯誤修正重傳)。
一般會以開立發票日時間延遲 8 小時與 36 小時才開啟上傳,是為了配合讓營業人有時間進行暫停與修正;若確認無誤,亦可自行手動觸發上傳。
為避免逾期上傳,系統以 2 小時以上作為開立傳入存證上傳所需時間的底線。低於此作業時間,系統會將發票資料移置暫停區,由營業人進行後續修正或確認,避免不小心錯誤造成逾期上傳而被裁罰。
二、發票開立逾期處理方式
2.1 發票開立時間逾期稽核
| 發票類型 | 逾期時限 | 系統處置 |
|---|---|---|
| C 類發票 | 超過 46 小時未上傳 | 移置「逾期暫停發票區」,並通知客服與營業人 |
| B 類發票 | 超過 166 小時未上傳 | 移置「逾期暫停發票區」,並通知客服與營業人 |
2.2 建議處理方式
- 調整時間開立:若調整發票開立時間可爭取上傳時間,亦可調整時間後馬上上傳。
- 重新開立:通知客戶原發票開立失敗,改以當日日期重新取號開立;原發票可 C 改 B 上傳並作廢(未達 7 日者),或註記為「空白號」進行空白號申報(逾 7 日)。
- 逾期上傳:如營業人願意承擔逾期罰款,可由營業人觸發原發票逾期上傳操作,強制完成上傳作業。(系統會記錄,請營業人特別注意先與稅局報備。)
三、作廢與折讓發票逾期處理
3.1 逾期稽核機制
- C 類:超過 46 小時未上傳 → 移置「逾期暫停發票區」,並通知客服與營業人。
- B 類:超過 166 小時未上傳 → 移置「逾期暫停發票區」,並通知客服與營業人。
3.2 建議處理方式
- 更改日期重開:同一期的作廢或折讓發票可更改為最新日期,重新開立並上傳。
- 逾期上傳:如營業人願意承擔逾期罰款,可觸發逾期上傳操作完成上傳。(需特別處理排程設定。)
四、匯入時檢核與提醒機制
匯入時發票日期提醒:系統在發票日期超過以下時限前將自動暫停並發出提醒。
| 發票類型 | 警示時點 | 自動暫停/需手動確認 |
|---|---|---|
| C 類 | 超過 40 小時會警示 | 已超過 46 小時即將逾期,需手動確認上傳 |
| B 類 | 超過 160 小時會警示 | 已超過 166 小時即將逾期會自動暫停,需手動確認上傳 |
五、系統發送逾期通知
系統將增加逾期提醒與通知功能,請營業人務必關注,確保發票正常上傳。
六、系統責任與改善措施
若因加值中心系統問題造成逾期,加值中心將提供行文說明並採取改善措施,營業人亦可配合客服指導重開發票以減少稅局裁罰風險。
七、資料錯誤處理
因資料錯誤導致發票上傳失敗,需重新傳送。如判斷已逾期上傳,請依上述方式通知客戶重開,避免罰則。
八、加值中心系統稽核與通知功能增強
- 系統將加強 XML 匯出與上傳稽核機制,並強化 Turnkey 操作穩定性,降低因轉出程式或系統停機導致的上傳延遲。
- 如因加值中心系統異常或財稅平台上傳異常,系統稽核可能逾期時,也會暫停可能逾期發票,並與稅局協調與報備;如有需要更改發票日重傳,會請客服與營業人協調,盡可能完全避免逾期上傳情事發生。
九、營業人作業改善
加值中心將針對營業人逾期原因進行分析與輔導,協助優化作業流程與使用習慣,以降低逾期風險。系統將會記錄阻擋逾期之筆數與原因,提供給稅局參考。
如有任何問題,請隨時聯繫 e首發票客服中心。感謝您的配合,共同維持發票作業的準確與合規!
版本紀錄
| 版本 | 日期 | 修改者 | 修改內容 |
|---|---|---|---|
| v1.0 | 2025-02-09 | 專案負責人 | 整理為對外說明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