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轉到

e首發票會員載具與中獎發票捐贈管理辦法

本辦法摘要

鼓勵營業人使用 e首發票會員載具開立雲端發票,並透過捐贈中獎發票支持 NPO 公益活動,促進社會公益及環保發展。


一、目的

本管理辦法旨在鼓勵營業人使用 e首發票會員載具開立雲端發票,並透過捐贈中獎發票支持各類 NPO(非營利組織)的公益活動,促進社會公益及環保發展。


二、適用對象

對象 說明
營業人 所有使用 e首發票服務的營業人,特別是有意願參與 ESG 合作計劃的企業
NPO 單位 在政府機關合法登記、以社會公益或環保為主要服務宗旨的非營利組織

三、營業人申請 ESG 合作計劃

營業人欲申請加入 ESG 合作計劃,需符合下列條件:

  1. 使用 e首發票會員載具 開立雲端發票
  2. 提供中獎發票通知服務時,鼓勵消費者選擇捐贈中獎發票給合作 NPO 單位
  3. 參與合作 NPO 單位的公益活動

四、NPO 單位申請合作勸募捐贈

4.1 申請資格

  • 於政府機關合法登記
  • 以社會公益或環保為主要服務宗旨

4.2 應備文件

  • 組織登記證明
  • 最近社會公益計劃書
  • 捐贈中獎發票使用說明

4.3 申請程序

  1. 申請文件提交至 e首發票窗口
  2. 由專業委員會進行審核
  3. 審核通過後,NPO 單位取得合作資格

五、營業人責任

  • 確保中獎發票通知的準確性
  • 在通知中明確提供捐贈選項予消費者

六、NPO 單位責任

  • 如實使用捐贈的中獎發票
  • 公告使用情況與社會影響

七、e首發票管理部門角色

  • 審核 NPO 單位的申請
  • 每年對合作的 NPO 單位進行評估
  • 確保所有合作活動的順利進行和透明度

八、違規後果

任何違反本管理辦法的營業人或 NPO 單位,將:

  • 終止合作資格
  • 取消其參與 e首發票合作計劃

九、NPO 單位獎勵

合作 NPO 單位可獲得:

  • e首發票平台上的曝光機會,增加社會知名度
  • e首發票的資源支持,以舉辦相關公益活動

十、申請方式

申請者 方式
營業人 透過 e首發票官方網站提交申請表格,並附上相關文件
NPO 單位 透過 e首發票官方網站提交申請表格,並附上相關文件

審核結果將於 60 天內通知申請單位。


十一、生效與執行

本管理辦法自公告之日起生效。相關申請與合作事項由 e首發票專責小組負責執行。


相關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