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B2B/B2C
本頁摘要
B 類/C 類發票、稅別、稅額計算、混稅、統編與證明聯等常見問題。
B 類發票(B2B)
| 問題 | 解答 | 適用 |
|---|---|---|
| B 類發票 (InvoiceFor = B) 有哪些特別規定? | B 類發票必須有正確的統一編號 (BuyerID) 和抬頭 (BuyerInvoiceTitle),否則將無法開立。 | B2B |
| B 類稅額怎麼核對? | B 類:未稅 → 計稅 → 總額。即單身為未稅價,單頭稅額 = SalesAmount × 5% 四捨五入,TotalAmount = SalesAmount + TaxAmount。 | 稅額 |
C 類發票(B2C)與混稅
e首發票混稅支援優勢
混稅為 e首發票與多數加值中心的差異優勢。許多電子發票系統不支援混稅,企業需大量人工分列與核對;e首發票全面支援混稅開立、折讓與稽核,適合書籍、文創、餐飲等多稅率業者。
| 問題 | 解答 | 適用 |
|---|---|---|
| 什麼是混稅? | 混稅指同一張發票內含不同稅率的商品或服務,例如:應稅 5% 與免稅同時銷售(餐廳內用+外帶)、或 5% 應稅與 0% 出口商品未分開列明。法規要求分別列出各稅率銷售金額並確保稅額計算正確。 | 混稅 |
| 為什麼只有 C 類可以開立混稅? | 依財政部規定,B 類(B2B)發票不可使用混稅;僅 C 類(B2C)發票可開立混稅。B 類單身為未稅、稅外加,結構不同。 | B2C/混稅 |
| 混稅發票如何填寫? | 單頭 TaxType=9(混稅);每筆單身必填 ItemTaxType(1=應稅、2=零稅、3=免稅)。應稅與免稅需分別標記,系統依 ItemTaxType 分流彙總。含稅銷售額+免稅銷售額=含稅銷售總額 (TotalAmount)。 | B2C/混稅 |
| 如何計算單頭的銷售總額? | 單頭銷售額 (SalesAmount) + 稅金 (TaxAmount) = 含稅銷售總額 (TotalAmount)。若計算錯誤,系統將拒絕開立。C 類時稅額為 0(含稅價)。 | 稅額 |
| C 類稅額怎麼核對? | C 類:含稅 → 稅額 0 → 總額。混稅用 ItemTaxType 分流彙總,每稅別金額加總須與單頭一致。 | 稅額 |
| 混稅折讓怎麼處理? | e首發票支援混稅發票的折讓,按不同稅率自動計算並分別列出折讓金額,減少人工錯誤。 | 混稅/折讓 |
金額與格式
| 問題 | 解答 | 適用 |
|---|---|---|
| 單身小計金額 (SubTotal) 是否允許小數調整? | 單身小計加總允許小數位數調整,差額需在 5 元內,以避免國稅局查核時因加總誤差被視為不合規。 | 金額 |
| 發票金額是否需要整數? | 單頭的銷售額 (SalesAmount)、稅額 (TaxAmount)、總金額 (TotalAmount) 必須為整數,否則系統將拒絕開立。 | 金額 |
相關文件
版本紀錄
| 版本 | 日期 | 修改者 | 修改內容 |
|---|---|---|---|
| v1.0 | 2025-02-10 | 專案負責人 | 建立 B2B與B2C FAQ。 |
| v1.1 | 2025-02-10 | 專案負責人 | 擴充混稅章節:什麼是混稅、為何僅 C 類、填寫方式、折讓;e首混稅支援優勢。 |